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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指南

发布来源:万享进贸通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3-17  访问量:940

相关工作指南:

01 备案依据

(一)《*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

02 备案条件

(一)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经营的食品类别。

(二)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不适用于本指南。

(三)拟申请的食品种类包括肉类的,应当同时完成“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经营食品类型

肉类

蛋及制品类

水产及产品类别

中药材料

粮食及产品类别

油和油

饮料类

糖类

蔬菜及产品类别

植物调味品

干坚果类

罐头类

酒类

乳制品类

蜂产品类

卷烟类

糕点饼干类

蜜饯类

调味品类

茶叶类

其它加工食品类别

特殊食品类

其它植物源性食品

其他

03 申请材料

(一)《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2)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机构设置和职责应反映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储存地点;

(四)2年内从事食品进口、加工、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不从事相关说明”。

小贴士

《食品安全法》所涉及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

a.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b.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c.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审计制度;

d.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e.食品进口检验记录制度和进口记录;

f.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g.追溯召回制度不合格进口。

04 备案和变更过程

特别提醒

企业为无卡用户,需要注册新用户。

系统咨询电话:010-95198

(一)系统输入

方法1:登录“互联网” 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检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

方法二: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窗口”(https://ne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2)进口商应通过备案系统填写信息,并向海关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并对提供的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进口商提交备案信息后,系统生成申请号和查询号,用申请号和查询号查询备案过程或修改备案信息。

(4)主管海关应当对进口商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实。信息、信息真实、完整的,应当提交直属海关发布;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备案系统通知备案不合格的原因,并退还备案申请。

(五)直属海关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号通过备案系统发布。

(6)信息变更。取得备案的进口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主管海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过程可参照备案申请。

资料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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